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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S3-1.25-Y(Q)型锅炉、WNS4-1.25-Y(Q)型锅炉、LDF-150ES空调机组转让公告

日期:2019-09-18 10:00:38

项目编号:jmcq2019040 挂牌日期:2019-8-27
项目名称:WNS3-1.25-Y(Q)型锅炉、WNS4-1.25-Y(Q)型锅炉、LDF-150ES空调机组转让公告 挂牌价
(人民币)
标的一:48000元
标的二:57000元
标的三:80500元
所在地区:荆门市象山大道168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于2019年8月26日出具的《资产处置通知书》【2019】133号批准同意公开转让该资产。 
二、资产评估情况 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19年8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荆正评字【2019】第0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标的一、WNS3-1.25-Y(Q)型锅炉,生产厂家:无锡中正锅炉有限公司、设备代码1130420800201001009,登记证编号锅鄂HZ0860、产品编号:WJ0901、许可证编号:A级TS2110635-2011、制造日期:2009年10月、发证使用日期:2010年1月29日、额定蒸发量:3t/h、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3℃、检验日期2019年3月13日,下次外部检验日期2020年3月12日,内部检查时间截止2019年3月。
标的二、WNS4.0-1.25-Y(Q)型锅炉,生产厂家: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设备代码:1130420800201002001,登记证编号锅鄂HZ0863,产品编号:0301-16、许可证编号:B级TS2110533-2011、制造日期:2009年11月、发证使用日期:2010年2月1日、额定蒸发量:4t/h、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3℃、检验日期2019年3月13日,下次外部检验日期2020年3月12日;内部检查时间截止2019年4月。
标的三、乐星LDF-150ES直燃机(空调机组)、生产厂家:乐星空调系统(山东)有限公司、出厂编号:1000201209、制造日期:2010年11月、制冷量:150万大卡、冷水流量:300㎡/h、配电量:15KW、冷却水流量:480㎡/h、供热量:125大卡/h、适用燃料:燃气、溴化锂溶液量2540kg。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所涉及到的拆装、运输、维修、安全等事项及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查阅附随的单证资料(包括评估报告、锅炉及空调机组的登记证等),对标的作充分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一旦受让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为由拒绝接受,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转让标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荆正评字(2019)第07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4、如受让方成功受让,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到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办理相关登记、过户、检验等各项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方可使用该设备。使用过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若出现上述原因致使标的无法正常运行和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5)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款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  告  期 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7日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每个标的意向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整;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5、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6、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9月9日—10日
展示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68号一医南院(标的三)
          荆门市象山大道67号一医北院(标的一、二)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1、法人:提出申请,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提出申请,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