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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产牌轿车鄂H0330A车辆转让公告

日期:2019-06-13 10:31:10


项目编号:jmcq2019020 挂牌日期:2019-6-13
项目名称:东风日产牌(天籁鄂H0330A)车辆转让公告 挂牌价  人民币: 3 万元
所在地区: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于2019年6月4日出具[2019]80号资产处置通知书批准
同意公开转让该资产。   
二、资产评估情况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5月2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鄂金恒评报字
【201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一、转让车辆牌号:鄂H0330A,车辆品牌型号为:东风日产牌EQ7250AC、车身油漆为
黑色、排量:2496lm、发动机功率:171kw、登记注册日期:2009年5月25日、检验有
效期至2020年5月、 车辆交强险、商业保险有效期至2020年4月24日;按照评估报告  书显示车辆行驶里程约32.5万公里。车辆购买时间较长、车况一般、车身油漆老化、内
饰陈旧、座椅磨损严重等现象,车辆目前停放于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办公楼
停车场。
二、上述车辆具体违章次数、扣分、罚款数据以车管所过户系统查询为准(受让方自
行查询违章、扣分、罚款等相关数据,不得以车辆违章查询不准为由而拒绝办理车辆
过户等相关手续)。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整体转让,过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
合,过户所涉税、费,以及维修费、违章费、保险费、年检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对标的作充分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
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一旦受让成功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为由拒绝交付,不因资产受让后可
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转让方及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4、本次转让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以
实际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
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
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
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
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
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
转让价款的;(5)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
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
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标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鄂金恒评报字【2019】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21日
展示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停车场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  告  期 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26日
五、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
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
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
代为支付。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
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
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
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
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5、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6、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
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关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受让方还需缴纳过户押金人民币5000元,自车辆成功过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押金在办理过户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意向受让方可直接登录我公司竞价网站portal.ovupre.com提交报名申请。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1、法人:提出申请,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提出申请,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