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JCQ2017009 | 挂牌日期:2018-3-12 | ||
项目名称: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 | 挂 牌 价:人民币1584.74万元 | ||
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德和科技园 | 行业类别: | ||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 一、批准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经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经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请示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以荆国资〔2017〕55号文批复。 | |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经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德和科技园,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目前尚未出资),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尾气净化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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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财务状况 |
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各股东成员认可,委托荆门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于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荆众评报字〔2017〕015号评估报告,公司总资产43738290.45元,负债为4232.6010.78元,净资产为1412279.67元。 荆门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荆众财审〔2017〕067号审计报告,表明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截止7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42251667.05元,账面负债41365422.23元,账面所有者权益为886244.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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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瑕疵及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
1、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承接问题,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之前债权、债务以及收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评估基准日至项目成交交付(即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所产生的收益、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转让方享有及承担。 2、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3、股权过户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4、本公司对挂牌交易标的制作的资料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人有权并应当了解查看受让标的的情况,到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意向受让人在交易前必须对欲受让的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标的的经营风险有足够的预见和认识,并自愿承担该风险。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该意向受让人愿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承认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资料,愿意承担在湖北农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并对自己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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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 告 期 | 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30日 | ||
六、对受让方的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备SCR柴油车尾气净化系统产品生产制造相关技术及资质,并具有SCR柴油车尾气净化系统产品三年以上生产时间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标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人民币158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于2018年3月30日17:00时前(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本公司指定帐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在本公司填写《股权受让委托协议书》后,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期截止后,本公司将根据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扣除约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价款,标的余款从交易双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划转到本公司指定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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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让方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 法人:在本公司填写《股权受让申请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企业相关资质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 ||
联 系 人 |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2 | ||
联 系 地 址 | 荆门市金虾路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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