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

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jmcq2020-004 挂牌日期:    2020年3月30日
项目名称: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挂牌价  人民币:201.38万元
所在地区:阳新县富池镇大闸湖小区闸中中路9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7日以荆国资发【2020】1号《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开转让。
二、资产审计、   评估情况 湖北阳新广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阳广信(2020)005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99.81万元,负债总额381.72万元,净资产1018.09万元。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19)第010005号评估报告书显示, 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79.47万元,负债合计218.11万元;净资产761.36万元。
三、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整,注册地址为阳新县富池镇大闸湖小区闸中中路9号,安泰公司股东由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1万元,占比37%,自然人柯于贵出资180万元,占比60%,黄美容出资9万元,占比3%共同组建。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爆破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业,并持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四级资质爆破作业许可证。
 
 
 
 
  四、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知晓和认可由湖北阳新广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阳广信(2020)005号审计报告及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19)第010005号评估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
2、本次转让安泰公司23%股权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溢价15%对外公开转让。
3、经安泰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标的企业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所产生的权益及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和享有,2019年12月31日后所产生的权益及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和享有。
5、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相关信息资料及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愿意接受受让标的在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并对自己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情况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出现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公  告  期 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26日
五、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因民爆行业属于高危险行业,各个环节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意向受让方必须为阳新县本地从事民爆行业且有助于转让方拓展民爆业务相关的国资企业,必须经过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取得报名资格。
3、标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并于报名截止日17:00时前足额缴纳至(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填写《产(股)权受让委托协议》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挂牌期截止后,若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则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规定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组织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竞价结束后,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股)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成交标的余款需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6、受让方在《产(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手续,阳新安泰爆破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并予以配合,过户登记时双方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凡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8、若有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9、若因非转让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就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除按约定应支付的相关产权交易费用,保证金余额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转让方在再次实施交易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抵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七、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1、法人: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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