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重型机床有限公司部分存货及设备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Jmcq201701001 | 挂牌日期:2017-1-17 | ||
项目名称:湖北沙洋重型机床有限公司部分存货及设备公开处置。 | 挂 牌 价:879万元 | ||
所在地区:沙洋县汉津大道82号 | 行业类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
联 系 人: 金女士 徐女士 |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2633269 | ||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
一、批准情况 | 该资产处置经沙洋县国资局以沙国资函【2017】1号文批准同意转让,并核准备案。 | |
二、资产评估情况 | 由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6】第1052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 | ||
三、标的基本 情况 |
该转让标的分为存货及设备类资产。(标的详情请查阅评估报告) 一、存货:账面值8,354,806.94元,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 1、原材料:主要是存放在该公司库房的外购的标准件、机床用的和辅料、机床配件和机床机电配件,共有1576项,账面值600822.21元。标准件主要有六角螺母,六角头螺栓、开槽盘头螺钉、螺栓、普通平键、圆锥销、销轴、开口销、垫圈、弹性档圈、铆钉、管螺母、管接头、油标、油杯等;辅料主要有铜管、接头、高压油管、胶管总成、旋转开关、连接盒等;机床配件主要有气缸活塞环、气缸、进气阀、空开、压力表、轴承、电磁阀、联轴器、继电器等,由于有些材料购置存放多年,有少量螺丝、螺帽生锈,其他物资尚可。 2、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该公司机床生产的外加工处协物资,共31项,账面值1499104.02元。主要有横梁、立柱、联接梁、工作台左右体、导轨等,在机床项目退出后,委托加工物资按废钢件和铸铁件处置。 3、在产品:主要是该公司机床生产的半成品,存放于车间的生产区域,共有1892项,账面值6254880.71元,主要是该公司机床生产的各类自制半成品(机床零件),在机床项目退出后,委托加工物资将按废材处置。 二、设备类资产:包含可使用机器设备、报废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量具、刀具资产。 1、可使用机器设备:99项,99台套,账面原值67229398.24元,账面净值1339940.53元。主要设备有:CQ5260立式车床、B2312龙门刨花铣床、BQ2010龙门刨、C5112A立式车床、落地镗床TX6213、TPX6113/2卧式镗铣床、数显卧式铣镗床、B2312龙门刨铣床。YM3025滚齿机、内圆磨床、摇臂铣床、牛头刨、各类车床等,设备状态完好,尚可使用。 2、报废设备和其它机器设备:共114项,帐面原值5,760,04,09元,帐面净值1,473, 144,29元。报废的机器设备主要是该公司购置时间较久远、长期闲置、已无修理价值的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铸造设备;其他设备主要是单双梁行车、仪器仪表、化验检测设备、木模,这部分设备有的尚可使用。 3、量具:共993件。主要是该公司机加工和重装配工序使用的器具,主要有外径千分尺、公法线千分尺、游标卡尺、深度尺、高度尺、平尺、各种水平仪、划平板等。 4、工具:703项。拟处置的工具主要是该公司机械加工车、刨、铣、钻床使用的各种刀具。主要有锥度铰刀、立铣刀、车刀、齿轮滚刀、拉刀、高速钢车刀、合金刀片、花键滚刀、花键拉刀、机用铰刀、加长麻花钻、铰刀、锯盘铣刀、锯片铣刀、可调浮刀、螺旋立铣刀、莫氏锥柄立铣刀、刨刀、蜗轮滚刀、硬质合金T形槽铣刀、直柄键槽铣刀、直柄立铣刀、直柄麻花钻、锥柄T型槽铣刀、锥柄机用铰刀、锥柄键槽铣刀、锥柄铰刀、锥柄立铣刀、锥柄麻花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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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瑕疵和需要披露的 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6:3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生产、销售风电装备类产品制造类企业,同意在荆门市沙洋县开发区投资建厂,且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该资产必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明细仅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时提供参考依据,实际资产以受让方实地踏勘清点为准,受让方不得以实际踏勘资产与资产明细不符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和补偿。 4、根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转让标的一切均为现状转让,无任何相关单据资料、使用说明书以及图纸、包装等,如受让方将其作为合格产品、设备继续使用或出售时,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赔偿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技术拆除协议》及《安全技术吊装协议》,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安全技术拆除协议》及《安全技术吊装协议》。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公司在交易双方完成资产交付后,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全额交易款后为受让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6、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对应原材料、可用机器设备、报废机器设备和其他机器设备的《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对应资产的清点,并对对应原材料、可用机器设备、报废机器设备和其他机器设备的《评估明细表》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资产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后直至受让方拆除运输完毕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日时30天为限,自行拆卸,如超期,受让方自行承担场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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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期 | 2017年1月17日——2017年2月14日 | ||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
1、该标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为85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凡于2017年2月14日16: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交易公司指定帐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知晓和认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并自愿接受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责任。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公告期截止后,本公司将根据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数量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方式另行通知。 5、项目成交后,由产权交易公司从意向报名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交易费用后余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余款划转至产权交易公司指定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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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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