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荆门市掇刀区宝山花园18套顶层阁楼及储物间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jmcq2019049 挂牌日期:2019-9-27
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宝山花园18套房产公开转让
所在地区:荆门市掇刀区苏台路100米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挂牌价 标的一:5.13万元;标的二:3.06万元;标的三:4.77万元;标的四: 4.77万元;标的五:3.33万元;标的六:19.62万元;标的七:12.96万元;标的八:19.08万元;标的九:19.08万元;标的十:13.5万元;标的十一:5.13万元;标的十二:3.06万元;标的十三:3.06万元;标的十四:3.33万元;标的十五:12.96万元;标的十六:12.96万元;标的十七:19.08万元;标的十八:19.08万元;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上报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城投公司闲置还建房处置方式的请示》,荆门市政府国资委于2018年9月29日出具【2018】51号批复,批准同意公开转让。  
二、资产评估情况 荆门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18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荆众评报字【2019】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1、标的房产位于荆门市掇刀区苏台路西100米(掇刀月亮湖32号东宝中学北侧)“宝山花园”小区,该小区于2010年建成,属于还建房。本次转让房屋共6层,属于砖混结构、房屋为毛坯,标的房屋详细情况以实地查勘为准。
2、标的一:4#楼1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71.15㎡;
标的二:4#楼2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42.36㎡;
标的三:4#楼2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66.2㎡;
标的四:4#楼3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66.2㎡;
标的五:4#楼3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46.59㎡;
标的六:4#楼1单元储物间,面积为136.32㎡;
标的七:4#楼2单元储物间,面积为89.97㎡;
标的八:4#楼2单元储物间,面积为132.8㎡;
标的九:4#楼3单元储物间,面积为132.8㎡;
标的十:4#楼3单元储物间,面积为93.48㎡;
标的十一:5#楼1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71.15㎡;
标的十二:5#楼1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42.36㎡;
标的十三:5#楼2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42.36㎡;
标的十四:5#楼3单元顶层阁楼,面积为46.59㎡;
标的十五:5#楼1单元储物间,面积为89.97㎡;
标的十六:5#楼2单元储物间,面积为89.97㎡;
标的十七:5#楼2单元储物间,面积为132.8㎡;
标的十八:5#楼3单元储物间,面积为132.8㎡;
3、标的房产属于顶层阁楼及房屋架空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交易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实物交付为准。部分标的物若存在需腾退的,由转让方负责。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标的以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管线进户状态)、对外公开转让。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认为买受人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标的款至指定账号。
3、房屋成交后,水、电、气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开户并承担费用。
4、标的所披露的面积为评估时的测算面积,仅为项目转让时提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物交割为准,双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或补偿。
5、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告期 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15日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2、标的房产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每套;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标的价款,交清标的款后,由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实物移交,至此交易完毕,交易双方不得因为不能办理权证手续而毁约。
5、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无息)。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6、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部门政策要求,无法办理过户的;②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③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7、意向受让方可直接登录我公司竞价网站portal.ovupre.com提交报名申请。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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