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五台废旧资产公开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jmcq2020022 挂牌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项目名称:五台废旧资产公开转让 挂牌价  人民币:0.2061/万元
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33号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的荆国资发【2020】46号《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市建筑设计院处置办公设备的批复》同意对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进行公开处置。
二、资产评估
  情况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鄂金恒评字【202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转让标的清单:
1、M210夏普复印件;购置时间:2011.10.31;评估值:590元;
2、摄像机;购置时间:2011.12.44;评估值:260元;
3、彩霸胶装机;购置时间:2005.11.4;评估值:420元;
4、切纸机;购置时间:2005.11.4;评估值:260元;
5、浮点动测仪;购置时间:2009.6.15;评估值:760元。
(详情见鄂金评报字【2020】9号评估报告)
 
 
 
 
  四、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鄂金恒评字【202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资产中所含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等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相关信息,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其他事项:⑴标的移交前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拆除、搬迁、装卸、运输等事项由受让方负责。⑵安全及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应履行义务各自承担。⑶受让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价格调整及补偿。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情况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出现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公  告  期 2020年10 14日—2020年10 27
 五、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0.2万元整,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确定的《产权交易合同书》,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并将全部标的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六、











1、挂牌期截止后,若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则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规定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组织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竞价时间另行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竞价结束后,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
2、凡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3、若有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4、若因非转让方原因或受让方并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除按约定应支付的相关产权交易费用,保证金余额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转让方在再次实施交易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抵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书》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七、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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