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化局废旧资产整体处置公告
原煤化局废旧资产整体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jmcq2021037 | 挂牌日期: 2021年1月18日 | |||
项目名称:原煤化局废旧资产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人民币:0.32万元 | ||
所在地区:荆门市东宝区 | 行业类别: | |||
联 系 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0724-2633262 | |||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
一、批准情况 | 经荆门市金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 ||
二、资产评估情况 | 湖北荆门方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以2021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资产进行评估,于1月8日作出鄂荆方评报字〔2021〕001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值:2410元 。 | |||
三、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处置标的标的为废旧居民供电200KVA变压器(型号:SL7-200)一台及三组配套的配电柜。 | |||
四、 瑕 疵 及 需 要 披 露 的 事 项 |
1、标的资产均已报废,以现状整体转让。如受让方将其作为合格产品、设备继续使用或出售时,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荆门方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鄂荆方评报字〔2021〕001号评估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 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需向转让方另行支付评估费500元。 3、受让方须在付清标的价款及产权交易相关费用之日,到标的现场接受实物,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在拆卸及搬运等过程中造成转让方及第三方资产受损失,受让方负责将损坏资产恢复原状或作价补偿。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截断、搬运、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和自愿承担,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公司对挂牌交易标的制作的资料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构成对标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
|||
公 告 期 | 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9日 | |||
五、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3200元整。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截止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实施交易;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交易。 4、意向受让人应于2021年1月29日17:00时前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以受让保证金到本公司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并在本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书》后,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意向受让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标的余款需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
|||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上一篇:红旗CA7230AT小型轿车(鄂H38808)转让
下一篇:三台废旧变压器公开转让公告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