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荆门市昌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处置公告

荆门市昌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jmcq2021017 挂牌日期:2021年3月18日 
项目名称:荆门市昌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部分资产转让 挂牌价  人民币:33.1万元
所在地区:荆门市掇刀区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2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经市国资委以荆国资发[2021]20号文批准处置。
   
二、资产评估情况 荆门方正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20年12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资产进行评估,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鄂荆方评报字【2020】050号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本次处置标的为液化气站部分设备:
残液回收装置(含6M3罐一个)、贮气罐(4个)、叶片泵(3台)、气相色谱分析仪、数字电子汽车衡、压缩机、紧急切断阀、设备包括不锈钢伸缩门、充气枪(4个)、电子秤(4台)监控器、压缩机、志高空调挂机等。
 四、瑕疵及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荆门方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鄂荆方评报字【2020】050号评估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
3、标的因租赁原湖北天茂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土地经营。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与原湖北天茂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就厂房内机器设备搬迁、清场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到荆门市昌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凭“报名资格审查确认书”方可按相关规定报名登记。
4、竞买成功后,受让方需与房产所有权人湖北天茂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腾退等相关事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付清标的价款及产权交易相关费用之日,到标的现场进行实物移交,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拆卸及搬运等过程中自行承担全部费用,造成转让方及第三方资产受损失,受让方负责将损坏资产恢复原状或作价补偿。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并到转让方进行咨询,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并自愿接受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情况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公  告  期 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31日
五、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截止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实施交易;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交易。
4、意向受让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16时前足额缴纳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受让保证金到本公司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并在本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书》后,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意向受让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标的余款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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