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名泉小区6套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jmcq2019036 | 挂牌日期:2019-8-23 | |||
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名泉小区6套房产公开转让 | 挂牌价 | 标的一:30.7万元;标的二:30.7万元;标的三: 7.3万元;标的四: 7.3万元;标的五:7.3万元;标的六:7.3万元; | ||
所在地区:荆门市掇刀区明泉路与大泉路交叉口150米 | 行业类别: | |||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 |||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 一、批准情况 |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上报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城投公司闲置还建房处置方式的请示》,荆门市政府国资委于2018年9月19日出具【2018】41号批复,批准同意公开转让。 | ||
二、资产评估情况 | 荆门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19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荆众评报字【2019】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三、标的基本 情况 |
1、标的房产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明泉路与大泉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名泉小区”,该小区于2006年建成,属于还建房。本次转让房屋共7层,属于砖混结构、房屋为简装,标的房屋详细情况以实地查勘为准。 2、标的一:房号4栋西单元601,房屋面积为102.19㎡,评估价格为30.7万元; 标的二:房号4栋东单元602,房屋面积为102.19㎡,评估价格为30.7万元; 标的三:房号4栋西单元701顶层阁楼,房屋面积为61.08㎡,评估价格为7.3万元; 标的四:房号4栋西单元702顶层阁楼,房屋面积为61.08㎡,评估价格为7.3万元; 标的五:房号4栋东单元701顶层阁楼,房屋面积为61.08㎡,评估价格为7.3万元; 标的六:房号4栋东单元702顶层阁楼,房屋面积为61.08㎡,评估价格为7.3万元; 3、标的有房产总证,且所占土地载明为划拨地。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房产过户手续及须缴纳的税费,项目成交后,若受让方需办理房产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由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 ,变更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部分标的物若存在需腾退的,由转让方负责。 4、所有顶层阁楼均不能办理房产权证登记及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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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
1、标的房屋以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管线进户状态)、对外公开转让。 2、房屋成交后,买受方需遵守并履行委托方统一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房屋交付前,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结清,受让方自标的交付之日起承担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若涉及水、电、气开户,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费用。 3、标的所披露的面积时的测算面积,仅为项目转让时提供参考。实际面积相关部门办证测量为准,双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或补偿。 4、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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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5日 | |||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2、标的顶层阁楼以及储物间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每套、其余标的房产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每套;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买受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标的款至指定账户,同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实物及相关权证资料的移交。 5、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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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
6、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部门政策要求,无法办理过户的;②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③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7、意向受让方可直接登录我公司竞价网站portal.ovupre.com提交报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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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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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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