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JCQ201604002 挂牌日期:2016-4-14
项目名称: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挂 牌 价:人民币4714.79万元
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45号 行业类别:  国有独资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724-2633269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经沙洋县委【2016】4号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同意,并报沙洋国资局以沙国资【2016】1号文批准并以沙国资【2016】2号文备案。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是经沙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12月批准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45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3月12日实际到位78579812.50元。公司业务范围:负责本区港口、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开发及相关项目的资本营运与管理;接受授权机构委托,参与相关项目的运作、管理或搭建合作平台。
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出资人为沙洋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出资人变更为沙洋新港区投资发展中心,占股100%,沙洋新港区投资发展中心成立于2013年,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三、公司财务状况

 2016年4月8日,经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以2016年3月12日为基准日,对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于2016年4月8日出具鄂金财审(2016)第9121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3月12日资产总额为78579812.50元,负债0元,所有者权益为78579812.50元。
 经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以2016年3月12日为基准日对资产进行评估,于2016年4月12日出具鄂金咨字[2016]第060号评估报告,公司总资产78579812.50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78579812.50元。


四、瑕疵和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


1、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被授权运作荆门市沙洋港中心港区一期综合码头项目,目前无其他投资项目,股东系沙洋新港区投资发展中心独资事业法人单位,无任何经济纠纷。
2、公司股权评估、审计基准日至项目成交交付(即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转让方享有及承担。
3、股权过户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公  告  期 2016年4月14日—2016年5月12日
六、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1、标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人民币235.75万元人民币,并提交4500万元资信证明;
2、为发展地方经济,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年税收达到800万元的证明文书;
3、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公司需拥有超过10年以上的码头经营管理经验,取得由商务部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资质;取得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线使用批复,且港口岸线不低于150M;需取得省市级航运管理处的岸线使用权批复,且港口岸线不低于250M;需获得港航管理局批准的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公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签发的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第39类)包括货物传送、货运、运输、传舶经济、码头装卸、船运货物、拖车、停车场、货物贮存、集装箱出租;需由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由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委员会签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书,方取得报名资格。
4、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订《意向投资规划协议书》,其中包含物流园投资额度不得低于5亿元的投资计划以及平面规划。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受让人是非国有企业的具有优先受让权。
5、意向受让方必须经沙洋新港区投资发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后,凭该公司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查证明文书,于2016年5月12日16: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交易公司指定帐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或其股东是上市公司的具有优先受让权;
6、意向受让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知晓和认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所现状及所有瑕疵,并自愿接受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责任。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公告期截止后,本公司将根据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8、项目成交后,由产权交易公司从意向报名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交易费用后余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余款打到产权交易公司指定帐户。

七、受         

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企业相关资质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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